15.贫困人口识别程序是什么? 答: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陕扶办发〔2017〕18号)明确,贫困人口识别程序为:①农户申请;②村委会、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核实;③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④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⑤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⑥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复审确认;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公告。 16.我省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的方法步骤是什么? 答:包括7个主要环节:第一步,宣传告知和信息摸底,宣传告知到户到人;第二步,入户核实和民主评议,形成村级新增及退出初选名单;第三步,两次公示、两级审核,经村级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县级审定;第四步,备案审核,县级审定后市级核查,省级随机抽查;第五步,信息采集,调查贫困户基础信息,填写“四书”;第六步,数据录入和清洗,录入信息并留存图片资料;第七步,制作精准脱贫明白卡,一户一卡,存放于贫困户家中。以上7个环节的工作要依次推进,不得缺项漏项。 17.“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怎么界定? 答: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发改地区规〔2016〕2660号)规定,住房有保障的标准是:采取集中安置的,要达到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并已向搬迁对象正式交付住房钥匙;采取分散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经核实已搬迁入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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