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志东报道 9月18日,为了深入推进无定河流域综合治理,我市出台并举行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条例已经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地方立法原则,对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和水生态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条例》共计六章63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晓媛出席并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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