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医联体建设科学、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意见》指出,2017年底前,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紧密型医联体,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要组建2个到3个紧密型医联体。全省所有公立医院都要组建或加入医联体,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意愿加入。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就近、自愿原则,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二级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参加的医联体。 统筹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和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及信息共享。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与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据《陕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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